现代AU。

避个雷:成年人爱情,有一方结婚情节。期待傻白甜的不用点进来,期待双处的不用点进来。


小号打算不用了,所以把17年的文整理一下,合并章节重新发。

全文大概是10W字上下,出过本,已完结。



全文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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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邦已经结婚二十年了。

人到中年总归是有些喜欢感慨人生的,毕竟早就告别了年少轻狂的年纪,可又不是万事皆空的老年人,不上不下吊在这里还是很尴尬的。

在这个所谓的人生过渡期里,刘邦一直没有什么实感,只是在妻子突然提起来的‘结婚二十周年’的情况下,才掐指一算,他都四十多了。

这个纪念日,在现在的他看来都是有些荒诞的,没人能想到他刘邦能一段婚姻坚持了这么久,他自己都觉得诧异的很,可当回头看见妻子那张明显被化妆品涂抹后的脸,却又觉得没什么不可能了。

偶尔刘邦想想,他这一生好像也没什么遗憾,掰着手指头数一数,这结婚的二十年里,和妻子也算是相敬如宾,没什么大的争执,目前也可以说婚姻幸福,自家的孩子也都要上大学了,工作顺利,资产阔绰,所谓的人生赢家也就是他这样的了。

住在富人区里户型最大的别墅里,有网球场,有泳池,手边上永远是最新型的手机和电子设备,吃穿用度都是最好的,每个月给太太的珠宝支出都是一般小家庭望尘莫及的数目。

他有不是每一个男人都会有的能力和优点,却有每一个男人都会有的缺点。

或许当人生很成功之后,人们就会寻求声色上的满足,刘邦一直都觉得他就是个俗人,喜欢一眼看上去就贵的要死的手表和皮带,喜欢隆重又奢侈的排场,而同样的,他也喜欢长相好看的美人。

不论男女。

他在外面有情人这件事情妻子是知道的,但又能怎么样呢。作为家里的经济来源,或者说能让家人过上奢侈生活的赚钱机器,刘邦在外面有多少个情人妻子是不会过问的。但刘邦也是很有分寸的人,外面不论情人怎么说,不带进家里是唯一的底线,所以目前看来,夫妻和睦,可喜可贺。

刘邦的车里往往会带一件备用的大衣,他的情人有些喜欢在身上喷些香水,或者其他什么东西,他虽然不怎么介意这些味道,可这种习惯却留了下来。牵手,拥抱,接吻,都会留下味道,在手心里,在发间,在唇齿上。所以半夜回家的时候多半会在车里把衣服换了,换好之后才开车回家,然后和妻子同床共枕,相拥而眠。

四十多岁的刘邦并看不出有这么大的年龄,保养的好,人又显得年轻,并且也没有中年人会出现的脱发或者长肚子之类的问题,穿的人模狗样的往人群里一站,绝对就是鹤立鸡群的那一类。所以即使他四十多了,依旧有抹着口红,穿着短裙与吊带背心,染着头发的漂亮小姑娘对着他前仆后继的献身。而刘邦也是来者不拒,单手解胸衣的绝活炉火纯青,甚至伸手比划一下,都能猜出这姑娘的罩杯的大小。

张良说他是个祸害,是个毒瘤,迟早要被人道毁灭。可那时候刘邦怀里正坐着个年轻貌美的小伙子,两个人啃的舍生忘死,刘邦也就一只手抚摸着对方的后背,一只手拿着手机在小情人看不见的地方盲打着回复张良的信息。

 

——人到中年,纵情声色,才叫快活。

 

每个圈子都有每个圈子的传说,而恰好,刘邦就是一些圈子的传说。

传说谁能睡到刘邦自己家里卧室的那张大床上,上辈子绝对是拯救了银河系,或者说是吃了什么灵丹妙药,成了狐狸精转世,不然怎么能睡到他刘总的大床上。

可话说回来,比起外面的小情人是狐狸精,更多人认为刘邦他本人才是一条修行千年的老狐狸,那两只眼睛弯着冲着人笑,不知道让多少漂亮姑娘和英俊小伙要死不活的当人家的小蜜,甚至愿意给他刘邦的儿子当后妈。

当初这事儿发生的时候刘邦就乐的不行,他那时候正抱着那姑娘在宾馆的浴室里洗漱,两个人赤身裸体,人女孩儿正靠在他的前胸,以一种十分深情的语气告诉他刘邦——我愿意为你吃苦,我愿意委屈自己当你儿子的后妈。

现在想起来刘邦都觉得这事儿特别的可笑,他心想老子给你钱给你好吃的好穿的,吃苦不说,这‘刘太太’的位置怎么还觉得当了委屈?

他不喜欢这种蹬鼻子上脸的类型,对于这类不安于现状的情人总是敬而远之。倒不是他怕,只是不喜欢麻烦,不乐意伺候这些祖宗。

毕竟在刘邦的心里头,他才是那个应该被人伺候着的老祖宗。

谁都在猜,会不会有一个人会真的是他刘总的白月光朱砂痣,或者成为爱到死去活来的大宝贝,可这么多年来,来来回回也这么多人了,没人能一直停在他身边,除了那位刘太太。

但再者说,真要是喜欢,也不会家里有个贤惠的妻子在外面还花天酒地,刘邦这个人说吝啬,吝啬的那是不得了,可说大方,也能为自己的小情人花很多很多钱。

 

饭桌上的人都爱在酒后互相吹捧,这就像是被规定好的惯例,他听着所有人举着酒杯,嘴里嚼着油腻的饭菜,带着各个地方的口音,说他专情又专一,说嫂子人好,持家辛苦,说他的儿子少年有才,考了很棒的大学,说他刘总厉害,多大的项目都谈得下来。刘邦愿意听这些人的奉承,即使他怀里抱着一个陪酒的女人,自己的妻子挥霍着家里的钱财,儿子也不过上了个末等的一本大学,而他自己,也只不过是在两面三刀上下的功夫深一些罢了。

都是这个年纪的人了,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功夫都是一等一的,等人都散了,刘邦买了单,坐在宾馆的沙发上,把自己的脸贴在小姐圆滚滚的胸脯上,看着玻璃窗上自己的倒影,才觉得他也不是那么好了。

他抽烟,喝酒,玩女人,也玩男人,可这些,却也都不是他最开始就会的,是有人教他的,是有人告诉他夜不归宿应该去哪些地方,上网打游戏要打哪些游戏的。他想起二十年前的自己,虽然花花肠子九曲十八弯能打蝴蝶结,可到底说也是颗根不算正但也说得上苗儿红的友好青年。

怀里的小姐轻轻的拽了拽他的耳坠,刘邦掀起眼皮站了起来,走到卫生间里打开水龙头冲了两把脸,他看着镜子里自己的眼角,已经爬上了皱纹。

这天晚上他没和花钱雇来的小姐在床上云翻雨覆,反而是穿着厚实的大衣坐在马桶盖上,卫生间里黄色的灯光亮了一宿,他靠着白净的瓷砖,抽了整整一包的烟。

后来刘邦就不怎么爱笑了,原本喜欢他笑的那些想傍大款的人却又越来越多了。上了年纪的人,其实沉淀下来的模样最有吸引力。

之后刘邦就比较注重保养了,喝很多很多的汤,买很多很多的男士化妆品,甚至有一次张良来上门,结果一进屋就看到刘邦脸上贴着一片黑色的面膜京瘫在沙发上差点没脱口而出一句‘妖怪’。

刘邦和张良说,他觉得他老了,再不保养就要满脸褶子了。可张良听了这话没笑死,他觉得刘邦这人实在是喜欢说废话,再过几年就奔五十的人了,脸上没褶子那不叫人,就狐狸精。

可不论怎么说,在四十多岁的时候刘邦突然就担心起了自己的脸,着实是一件新鲜事。张良觉得对方一不显老二长得好,街上那么多快奔五十的人,也就刘邦一打眼看过去三十多岁,连他自己现在和对方站在一起都觉得年长,而且大家都是男人,不至于的。

可是刘邦却不这么认为,他执着于爬到眼角的鱼尾纹,执着到晚上都不出去和他的小情人鬼混,一定要回家让自己的妻子给他做全套护理。张良不明白是怎么回事,可刘邦也不明说,他只是表达他不想这样。

可所谓的‘这样’到底是哪样,谁都不清楚。

而刘邦才不到五十,就和暮年的老人一样,突如其来的有了一种快要死去的恐慌,他害怕自己的衰老,害怕皮肤的松弛,像是魔障了一样,无人的时候喜欢用手指一遍一遍抚平眼角的皱纹。

到了后来,张良像是察觉到什么,一次又一次想要开口说话,可是到了最后都没能真正的说出来。

 

日子总归还是要过的,如果说之前的刘邦像是一条爱蹦跶且执着于作死的狐狸,那么现在则像是一条冬眠着的蛇,不爱动弹,却比以往更阴霾。有些人吃惊于他的突然转变,可是有些人却觉得这一天终于来了,来的这么迟,来的这么晚。

往昔的友人,到头来身边只剩下了张良一个,可他们也并不是那种十分亲密的关系,连朝夕相处了二十年的妻子,也并不真的知道刘邦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他可以放荡,可以严肃,甚至可以对着恶心之人笑脸相迎。可几乎又没有人知道,刘邦从最开始,就是那种让人难以喜欢的性格,他两面三刀,他虚与委蛇,笑着说别人的痛处,真诚的道出虚假的谎言,在他们的圈子里如鱼得水,手里捏着无数人的把柄,也能很好的擦干净自己的屁股让人摸不到一根尾巴毛。

放在某些文学作品里这会是一个很有魅力的角色,可现实生活中真的遇到了,就等于摊上一个大麻烦。可刘邦是个能人,他能自己收拾自己的麻烦,并且能把事情做得很漂亮,所以他现在才是成功人士,活得很舒坦。

可逐渐的,在发现他眼角生出皱纹的时候,刘邦会觉得他还缺点什么东西。这种感觉让他很不好,甚至平白无故的会很暴躁,抓不住什么东西却又想要狠狠的回忆那虚无缥缈的感觉。

然后刘邦就开始多梦了。

梦里什么都有,有点像是走马灯,但是是从后来往以前放的,从他在卫生间里发现鱼尾纹开始,他看到了他的一生。

吞并别人的公司,挪用公款再补上,和不同性别不同长相的情人在床上做爱,每年购买一批昂贵的珠宝送给妻子,儿子拿回了录取通知书,他的妻子在医院生产,他结婚,他订婚,他第一次工作,他毕业。

他毕业之前的事情呢?

梦到这里就戛然而止了。

 

而这个时候张良才真正重视起了刘邦的异样,他看着对方买十几万的电吉他,配了架子鼓,贝斯,键盘,放在家里却一次也没用过。买张国荣和王菲的唱片,买那些老一辈歌手和演员的影碟,还特地贴上便签写下名字,搞了一个书柜,专门放这些玩意儿。

看到这些张良到嘴边的一句你他妈是不是在中年时期想放飞自我回归少年时光感慨时间感慨青春,但是张良却是个有教养的人,他既说不出‘他妈的’,也说不出这么具有讽刺性的话。

他问他嫂子就这么由着刘邦发疯?可人刘太太看的特别开,坐在在意大利定做的真皮沙发上用小风扇吹着她刚做的几千块钱的指甲,表示他爱怎么折腾怎么折腾,反正不习惯也要惯着。

这时间过的特别特别快,快到转眼之间刘邦家里的游泳池里蓄满了水,快到他们一家三口从异国旅游回来,快到儿子的大学生活即将开始。

本身就在国内的特大城市里呆着,儿子报考的学校也是在本市,虽然不用带太多的东西,可终究还是需要开车去的。刘邦这天正好休息,想了想他这个便宜儿子小时候抱没抱过亲也没亲过,虽说叫他一声爸,但一般不是为了要钱也不往他面前凑。他的家庭美满生活幸福很大程度上在于妻子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囫囵着过,而儿子,则属于那种你给我钱我就不烦你的类型。说句实话,对于刘邦来说,能用钱解决的问题便通通都不是问题了。

可毕竟眼前这个比他矮半个头的小子有他一部分DNA,平时对谁都笑脸相迎但没一点情分的刘邦,对他这个儿子还是挺上心的。比如免费做司机这种事,他还是乐意去做的。

一对父子坐在车子前面,刘邦一边打着方向盘一边问着话,无非就是学习怎么样,老师联系了吗,宿舍几楼之类的问题。儿子回答的也很好,不过最后话题停留在老师身上,他说他的老师看起来很年轻,至少和别的学院的老学究不一样。刘邦就问哪里不一样,儿子笑了笑,他说我这个老师长得很帅。

刘邦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对于这个理由他是的确觉得挺好笑的,关于这个所谓的‘长得很帅’他也不想过多评价,不过一般人眼里的好看,对他来说也已经看得很多了。

虽说他儿子考得这个学校只是个末等的一本,但一本说到底也还是一本,二三流学校是比不上的。自家孩子选的专业是历史系,非常陶冶情操,根本不像是他刘邦能教出来的孩子。想到这里刘邦侧头看着儿子脑壳顶上的发旋儿,他觉得这小子要真是他带出来的,不考上国内最好的金融系绝对拿着擀面杖打出八百里外。

文化系的学杂费不算贵,一年也就是刘邦一挑领带钱,不过今年学校里正好新建了一栋宿舍,各方面条件非常好,两人间,也不跟校园网走,独立牵了一根网线。儿子这种从小娇生惯养的要他去和五六个男生一起挤一间宿舍睡上下铺不太现实,于是眼睛都没眨,刘邦就从包里把鳄鱼皮的钱包掏了出来,站在付费窗口的父子俩和周围的人格格不入,刘邦脸上架着一个大框的墨镜,直接刷了卡就带着儿子往外走。

开学的九月还没从夏日的炎热里脱身,刘邦身上的衬衫有些汗湿了,他催促着儿子赶紧弄学籍之类的证件,而他一个人则呆在大厅里吹着空调。偶尔有穿着凉爽裙子的大学妹从他面前走过,用着打量的目光给这些人打着分。

其实刘邦自己还是有些改不掉的大男子主义,可他这个人又挺自私,面对别人的话,一套一套的说辞不要钱的往外蹦,可临到自己了,则笑眯眯的和指责他的人说我就是喜欢这样,你管不着。

就比如他的私生活,还有对待孩子的教育问题上。

说白了,差别对待,双标严重。

刘邦看着儿子来来回回的排队,几乎他边上的这些靠椅上坐着的都是来上学的孩子,收费窗口前面排着的都是家长,估计这一大厅里就他们一家是反过来的。

出来的时候外面还是大太阳,刘邦转着车钥匙去开车,可儿子却突然想是看到什么一样和他知会了一声就跑开了,他回过头看着对方的身影穿越过来来往往的人群,跑到了道路旁边的花坛那里,一颗梧桐树下站着一个抱着文件夹的人。

那天的阳光太毒了,亮的快要恍花刘邦的眼,他睁大了眼睛,甚至把脸上的墨镜取了下来,目不转睛的看着面对着儿子,站在树荫下笑得开怀的人,那一头红发像是火一般,烧着他的眼,烧得他浑身都疼。

 

 

有时候刘邦会想,我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

即使过了这么多年,仅仅和你一个照面,我的心就稀巴烂。




刘邦和韩信是上下铺的革命情。

他们那会儿的大学是四人寝,韩信来的早,直接占了靠窗的一个下铺,刘邦到宿舍的时候剩下两张床也已经有人了,唯一的空床就是韩信头顶上那张。而在他气喘吁吁满头大汗来这里之后,剩下那俩都十分热情的过来打招呼甚至是帮忙搬行李,唯独韩信,戴着一个耳麦坐在桌子面前打游戏,一副事不关己老子漠不关心的模样。头也不抬眼也不移,对他们这边热火朝天收拾行李的行为不闻不问,一边打游戏一边自己给自己倒着水。

刘邦处于好奇就看了几眼,他看到他的下铺是个身形修长的人,有着一头红发,估计是染的,红的刺眼。那一头长发就披在肩上,搭在椅背上。而本人则穿着褪色的大布衫子蜷着腿操作得飞起,键盘打的噼啪直响。

刘邦就觉得他的下铺并不是一个很好相处的人,毕竟察言观色的功夫他还是有的,帮忙的那两个室友很明显对韩信不是很友好,这开学第一天就分了小团体,怎么看也是有问题的。而常常人们都会习惯性的偏向于人数多的那一方,而两个人同时对一个人有意见,那么旁人自然也会带着有色眼镜去看事情。

可刘邦看韩信,他那架有色眼镜怎么看怎么是红色的。

分宿舍的时候是根据学生的系来安排的,那两个人是同系但隔壁班的,刘邦和韩信却恰恰好是同班同学,不仅同班,连学号都连在一起。

上课的时候韩信从来不和刘邦一起出门,对方收拾的很快,起床的也早,除了在扎头发的时候费点时间,其他的时候都是风一般的来,风一般的走。偶尔在浴室里洗澡的时候刘邦会看到韩信的小老虎毛巾上落着几根红色的头发,他会不出声的帮对方取下来然后拿水冲走。

当年才十八岁的刘邦很是苦恼,因为他发现他的下铺不仅仅人缘不太好,连脾气也是一等一的差。

一副老子天下第一的气势,什么都搞,什么都玩,在宿舍里除了睡觉就是打游戏,对他这个上铺简直是当空气,刘邦有心去交好都没用。

后来他就想,谁还不是小公主了咋滴,对韩信也实行了你不理我我也不理你的态度,导致整个宿舍的氛围非常的奇怪,另外两个人觉得没什么,可刘邦却莫名其妙会觉得很尴尬。

韩信是个很奇怪的人,正确来说刘邦也很奇怪。他俩算是他们专业的一道亮丽的风景线,专业课的老师就喜欢调侃他们,说你俩一个汉高祖一个淮阴侯全到我班里来了,你俩可别闹起来啊。

刘邦是完全当个笑话听,听听就过去了,可韩信却从嗓子里挤出一声笑来,听着嘲讽却又莫名的很好听,一下子就砸在了刘邦的心口上。明明对方是在笑他,但是刘邦就生出了些小忐忑,真要说为什么而忐忑,他自己都说不清楚。

那天上大课,刘邦悄悄的回头看后面,就看着韩信伸手把他额前的刘海往后梳,看见他在看他,于是对方就咧着嘴冲着他摆了一副像是调笑却也不是的表情。

春日的阳光很是舒服,五楼的教室向阳,窗户半掩着,亮黄色的阳光打在韩信的脑袋上,把鲜红色的头发都照的亮晶晶的,就如同镀了一层金边一样。

那时候的韩信,年轻气盛,即使表情很凶却也好看的很,有一股子刚成年的大男孩特有的一种气质,让刘邦看着心里痒痒得紧。

可再痒痒他也只是想想,十八来岁,才刚刚成年,知道什么叫恋爱,却不知道什么叫谈恋爱。他就是觉得韩信好看,好看的很,是他喜欢的那个款,但怎么想都没往别的地方想,毕竟刘邦是个笔直笔直的直男,他会夸同龄人长得帅,但根本不会拐着弯儿去想长得帅的那个人他想搞。

第一个学期下来韩信就在他们系里出名了。

本来就长得好看,还留了长头发不显女气的男生自然是会受欢迎的,虽然这个受欢迎只仅限于大多数和他不熟的女生与一部分游戏朋友。

他发现韩信会的东西很多,是真的很多。会搞乐队,会唱歌,会玩游戏,玩的还特别好,专业课很拔尖,运动会的头筹,校篮球队的成员,连文化课成绩都不赖。

好像除了脾气不好之外哪儿都好。

后来刘邦才知道,这哪里是脾气不好,而是他韩信太傲了。

他想想也对,人本来就优秀,长得又这么好看,挑朋友自然也是往好了挑。刘邦有时候听对方打电话,瞥了点目光过去,就看见韩信露着结实的小臂,修长的手指拎着手机,侧着脸讲电话,另一只手还在噼里啪啦的敲着键盘,懒懒散散的样子特别的赏心悦目。

一般约韩信出去的,不是吉他社的社长就是篮球队的骨干,再不济也都是某个游戏大区的大神玩家,甚至有一次还看见系里某个很出名的学霸和对方坐在食堂里一起吃饭。

时间长了刘邦却觉得很不舒服,他觉得他虽然没韩信那么多才多艺,但好歹也是学校里的骨干学生,长得也不赖,还就睡在他韩信上铺,这么近水楼台,怎么就捞不着这月亮?

刘邦不信这个邪,但是每次看着韩信那双很是凌厉的吊梢眼心里就犯突突,说怕,也不是怕,但就是别扭。

这别扭来别扭去,没把刘邦憋死,反而是快把韩信给憋疯了。

韩信这个人的性子说的好听就是直来直往,说的难听点就是一根筋,某天下课韩信先出去了,靠在门口看着班上的人陆陆续续的走下楼梯,等前排的刘邦顺着队伍的尾巴要往下走的时候却被靠着墙壁的韩信一把给抓住了衣服领子,直接顺着惯性给甩墙上去了,差点没把刘邦给勒死。

本来刘邦是想抬头看看哪个兔崽子敢这么对他,结果刚睁开眼睛就看到了韩信那头鲜艳的红发,到嘴边的脏话瞬间就吞了回去,远近闻名狗嘴里吐不出象牙的刘邦这个时候却像是个被抓包的逃课学生一样老实的像个鹌鹑。

这是刘邦第一次和韩信贴的这么近,而对方穿着白色的衬衫,袖子卷到了手肘处,衣领松着两颗扣子,他甚至觉得如果低下头他的呼吸会打在韩信的锁骨上。这人这么气势汹汹的来找他,刘邦一点也不觉得害怕,反而心底有些小雀跃,他克制着自己别笑出来,在等韩信的反应。

可韩信看到他这个样子突然就松开了手,直起了腰,说了句无聊就起身走了。刘邦觉得他突然浑身是胆一把就拉住了韩信的手臂,反过身把对方给甩墙上去了。

一瞬间两个人的位置颠倒了过来,韩信依旧没什么表情,不过刘邦的心理活动倒是精彩的不得了。

大概就是‘老子居然把一年级里最屌的那个人给甩墙上了我会不会被打’,还有‘这是他壁咚我之后我再壁咚他’这种乱七八糟的想法。

然而韩信并没有像是刘邦想象中的那样生气,只是稍稍的靠近了他,然后问了一个无关的问题。

 

“你染过发?”

 

这是韩信第一次和刘邦讲话,他们认识了快一个学期,上下铺睡了三个多月,可要是说他们有没有什么交集,答案是否定的。韩信的性子太直,他要是不想和谁有关系,那是那热脸贴冷屁股都没用,所以这突如其来的一句问话反而是让刘邦很是吃惊,他愣了片刻想了想,就说是的,以前染过,染得紫色。

 

“哈?紫色,你倒是很有想法。”

 

 

 

 

***

 

刘邦自从那天从儿子学校回来之后就一直魂不守舍的,他觉得自己做什么都没有干劲,干什么都觉得麻木,送走了儿子之后刘邦开车回家的路上差点出了车祸,他追尾了一辆小排量轿车就在中央大街上,他阻止了对方找交警的行为,从兜里递了一根烟过去,然后打电话叫人,并且主动提出承担所有的修理费用,在留下联系方式和几万块现金后把叫来的人留在原地处理后事,他一个人则先回去了。

回了家之后刘邦开了空调躺在沙发里,他觉得自己脑子很昏,眼睛很累但是睡不着觉,挂在衣领上的墨镜想要丢在茶几上,但是东西没扔好掉在了地毯上。刘邦也没去管,他在一瞬间觉得这座空荡荡的房子像是一个水池,周围谁都没有,妻子不在,儿子不在,唯独留他一个人在水里游。

不换气,不换氧,房子再大水里的氧气也会有用完的一天,刘邦在窒息感中愈加的昏沉,潮湿的气味非常的浓重,弥漫在鼻腔里,窜进了肺里,让他难受的发不出声音。

跌跌撞撞走到浴室门口,他扒着洗手池边缘的大理石上,凑近了镶着边的镜子前,用手指一下一下的抚平着眼角的皱纹,刘邦轻轻的笑,那一条一条的沟壑形成了一条鱼尾的形状,像是在嘲笑他的标记。

刘邦撑在水台上面笑,笑的癫狂,笑的有些发神经,笑到想要呕吐,可他终究没能吐出来,只是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用手指梳着他半长的头发,他想在里面找出白头发,可是怎么翻都翻不见,反而是看到了玻璃架上妻子的染发剂。

全新的还没用过,刘邦拆开了包装袋,挤在手心里是黑色的膏体,抹在头发上变成了靛紫的颜色,刘邦用手涂抹着镜子上自己的身影,却被手上沾染的染发剂弄脏了镜面,他看着自己半紫不紫的头发,最后还是打开了水龙头冲了个干净。

妻子的电话响了起来可是刘邦并没有去接,他坐在沙发上,垂着眼看着手机在茶几上震动,屏幕一闪一闪的直到重新灭了下去,过了两分钟一则消息发来,刘邦用余光扫了一眼,上面说今天晚上和谁家的太太有约,不回来了。

刘邦已经习惯了这样,他和妻子之间基本上只存在互相通知的关系,其他的保持表面上的尊重就够了。他把手机拿在手上翻开了通讯录,从头翻到尾基本上都是小情人的号码,拉到了最低端停了几秒,最后刘邦在搜索栏里输入了张良的名字,并拨通了号码。

 

张良去酒吧找刘邦的时候专门带了空气清新剂,毕竟一般情况下对方约他来这种地方带的人身上都是奇奇怪怪的香水味,可是当他推开门的时候却发现包间里只有对方一个。这种场合基本上不开灯,只有天花板上挂着一个旋转的点灯球,昏暗的光线下他看不清刘邦的脸,只是知道对方点了一茶几的酒,附带的KTV设备也没开,一杯一杯的,满屋子的酒味。

他认识了刘邦这么久,从来没见过对方是为了喝酒而来酒吧这种地方,他坐在对方的对面,看着刘邦开了一瓶一瓶的酒,酒水灌进玻璃杯里的声音,灌进刘邦喉咙里的声音成为了两个人之间唯一的动静。张良也不说话,他从来不喝酒,就只能看着对方喝,一瓶一瓶下去,像是个无底洞一样,到第五瓶的时候他制止了对方,直接站起来把那瓶酒从刘邦手里拿了过来,玻璃和玻璃磕在一起的声音十分的清脆,张良伸手把自己的眼镜往上抬了抬,穿过漆黑的空间,看着沙发上刘邦那张被暗淡的灯光扫过去的脸。

 

“你在发什么疯?”

 

“反正不是发酒疯。”

 

刘邦把杯子夺了过来,仰头就喝了起来,张良是知道的,刘邦这个人喝酒就算是喝醉了也不发酒疯,睡也不会睡死过去,就是脑子不太好使,容易暴露本性。

可他看这人喝了这么多了依旧是一声不吭,坐在沙发上像死了老婆一样酗酒,可刘邦真的要是死了老婆张良也无法想象这人伤心到来酒吧连陪酒的都不叫,可他俩也只是昔日的友人,而刘邦这个架势明显是有什么大事。

张良是个很识趣的人,对方不说,那他也不问。

今天晚上刘邦穿着黑色的长袖衬衣,除了那张脸还算是白净以外,整个人都融进了漆黑的环境里,那双深色的眼睛也没什么水色,埋头看着酒杯里的水就没什么其他的动静,刘邦喝到第六瓶的时候好像终于注意到了张良,从旁边又拿了一个杯子过来倒满了酒递了过去。

 

“我不喝酒。”

 

“我知道,我就和你客气一下。”

 

张良已经习惯了刘邦这种不着调还能气死人的腔调,可这么多年再听还是觉得很不耐,但对方是他认识了20年的朋友,不然他早就抬屁股走人了。然而刘邦也是正因为知道这一点,才这么有恃无恐的说着这么不招人待见的话,就如同他本人的性子一样,很难让人喜欢。

刘邦以这一句话作为开头,絮絮叨叨的和张良聊着天,他们什么都说,想到哪里说哪里,都是些无关痛痒的话,说白了这天聊的张良都觉得尴尬,可是他也知道,刘邦这人是不知道尴尬两个字怎么写的,脸皮厚,还能装,喝酒喝成这样了还能回头按铃继续叫酒。张良是知道他自己劝不下来,干脆就干看着,反正对方叫他过来的目的无非是叫个保障,如果喝成一滩烂泥能有个清醒的人带他回去罢了。

酒吧的工作人员过来了,刘邦说话语气里一点听不出喝了酒,他又叫了十瓶过来,然后刚开口像平时一样叫个人过来,但刚刚吐出来一个发音就闭上了嘴,服务生在门口站了挺久,刘邦也沉默了挺久,但最后他还是挥了挥手把人给赶走了。

坐在沙发另一边的张良抬着眼看着刘邦,他看着对方重开了一瓶,一边喝一边说子房啊和你喝酒特别无聊,一点劲儿都没有。张良就回一句那你叫人啊,可刘邦只是干咽着酒不回答。

桌子上面排了一排满满的酒杯,他就看着刘邦把无名指上带着的婚戒取了下来,闭着眼睛丢进来其中一个杯子里。

轻巧的钻戒掉进酒水里连声响都没发出来,张良不做声,只是默默记着这杯酒是哪一杯而已。

刘邦从来不在出来玩的时候带戒指,毕竟和小情人玩,让对方看见他的婚戒总归是扫兴的,他猎艳的时候却喜欢戴,张良问过为什么,他记得刘邦说过。

 

——有些人就喜欢挑战这种带着钻戒看起来专情却会来酒吧喝酒的成熟男性,而且即使和无心于此的猎物聊起来,也可以作为一个障眼法避免对方觉得我轻佻不是吗?

 

“那你专情吗?”

 

——不。

 

“那你轻佻吗?”

 

——当然。

 

刘邦喝的很醉了,他觉得自己的胃里有千斤重,压得他很疼,疼的想要叫出来。可嗓子里被酒浸泡的很是苦涩,生理反应让他的眼睛很是湿润,让视线前的一片都模糊不清,他把张良忘了,把钻戒忘了,把酒水也忘了,只是徒然的在身上摸索着自己的手机,他甚至要看不清屏幕上面写着什么,只是根据条件反射找到了电话薄里的第一个联系人,他颤抖着手指按下了拨通键,小心翼翼的把手机贴在耳朵上。
他很紧张很紧张,紧张的想要吐酒,心脏跳动的极快,快发他能听见那沉闷的动静,眼眶里蓄着的眼泪快要装不下了,刘邦回想起了20年前被韩信甩在墙上的时候,他的感受。

然后听见了电话里的声音。

 

——您拨打的用户号码是空号。




刘邦将手机从耳边上拿开,看着屏幕上的红色按钮过了好久才按下了挂断键。他深深的吸了一口气,然后手肘支撑在膝盖上捂着脸,他轻轻的抓着手机,然后把它丢进了离他最近的那个酒杯里,这一次重物落下的时候终于有了动静,金属的手机外壳敲在玻璃质的酒杯上是十分清脆的声音,直接像是能打破沉默的冲锋号,可这一声没能起到任何作用,后续还伴随着重物落进水里的沉闷响动。
那款手机终究是在酒水的浸泡下灭了光,刘邦看也没看一眼,仰面靠在沙发上,抬头瞅着那盏光怪陆离的灯,悬挂在黑暗的房间里,散发着非常微弱的光,一点一点的照射在墙壁上,照射在他的脸上,光是盯着这盏灯的运动轨迹刘邦都感觉到头晕目眩。


他觉得或许他是真的醉了,酒精让他眼皮很重,可这是他第一次喝醉酒的时候却如此的清醒,清醒的意识到了自己内心深处有多么的感慨万千,甚至是还有一团纠缠不清的情绪在影响着他的思维。
刘邦知道那是什么,是他得不到却心心念念的东西,是他阔别已久并重新涌起的不甘心,是他也不曾注意到的,潜伏在身体里、渗透进骨子里的妄念。
刘邦很久没笑了,自从之前发现了他开始变老了之后,就不再摆出一些牵动面部肌肉的表情。可是现在他却很是想笑,在这个环境中没有人能看清楚他脸上的表情,就连张良也不能。不用遮盖,不用掩饰,刘邦就抬起手捂着嘴,半阖着眼睛无声的笑。
他觉得这一切太荒唐了,荒唐的像是一场不切实际的梦,荒唐到他明明已经抽身了,却还沉浸在酒精里无法自拔,用这种方式告诫自己不要太当一回事。


可怎么能不当一回事呢?


梦里他在送儿子去大学报道,他的儿子远离了他的车,越跑越远,越跑越快,然后看到了红色的丝线,一圈一圈的缠绕着他的身体,儿子不见了,车子也不见了,他的皮肉被那丝线狠狠地勒着,扣进了血肉里,甚至是切断了骨骼。
他该是很痛的,可这种痛又让刘邦欣喜到癫狂,这种矛盾让心脏颤抖着,一边觉得不该,一边又觉得太好了。
不该是为什么,太好了又是为什么,刘邦从来不去想,他只是知道这一切只是因为荒唐。
那颗球还在转,刘邦看着那东西转变了颜色,从紫色变成了红色,旋转着把光点从房间的这一头缓慢的扫到了那一头,而他就像是一颗向阳的植物,满心都是,满眼都是,目光一刻不听的追着那颗光点在动。
他的脑子很清醒,知道在干什么,可正因为这样,刘邦才觉得无法接受。明明不该这么做的,可就是控制不住这双眼、这颗心,总要看着点什么颜色鲜艳的东西用来安抚浮躁的情绪。
夜晚包容了太多的负面感情,千头万绪的,摸不着边的,甚至是可悲可笑的,总有那么些人喜欢再晚上找人喝点酒。
刘邦是,可他又不是。
他以前是喜欢找人陪他一起喝的,喜欢那人挨着他的肩膀,叫一桶冰块,配着鸡腿和汉堡这些垃圾食品,然后拿两个话筒,一人一个,要么情歌对唱,要么双人PK,喝多了就说点荤话,看对方怒气冲冲,然后再说点好话,哄着人面红耳赤。
可他现在叫人,喜欢来者坐在他的大腿上,不用陪他喝,也不用陪他唱,最好比较自觉的会脱衣服,只有内衣需要他帮忙,不说二话直接进入正题,甚至连酒也不用喝,顺其自然就好。
什么时候变了这么多呢?刘邦想不明白,可是他突然开始怀念起以前喝酒的模样,于是在桌面上摸索着,等他摸到遥控器后才抬起头和张良说想要唱歌,不等对方有什么回应就坐到角落里打开了KTV的设备,眯着眼睛在上面点点画画,也不问张良唱不唱,一个人拿着一个话筒,从张国荣唱到王菲,王菲唱完了唱李宗盛,中途还切了几首邓丽君的歌,张良也就坐在边上,听刘邦扯着嗓子唱《甜蜜蜜》。
说句实话,‘刘邦唱《甜蜜蜜》’能算得上张良这辈子十大不可思议事件之中,甚至能和‘刘邦居然结婚第一年没离婚’与‘刘邦居然成功保持一段婚姻二十年’并列前三甲。
这人唱歌不难听,毕竟以前有人教过,直到歌单列表到了陈奕迅,切歌切到了一首《红玫瑰》刘邦才停了下来。
他看着屏幕上的字,把话筒从嘴边缓缓的放了下来,窝在沙发里看着和原歌不符合的视频,视频里是一朵朵的红玫瑰,轻悄悄的盛开,轻悄悄的凋谢。
歌曲成为了两个人之间的背景音乐,刘邦静静地听,直到这一首歌全部的唱完,才把话筒举起来准备唱下面一首。
他唱到嗓子发哑,撕心裂肺还要唱,喉咙疼的说不出话就灌一杯酒润润嗓接着来,最后是张良真的生气了,扯着刘邦的衣领要带他回去。
可刘邦却对着张良笑了笑,随后伸出手一根一根的把对方的手指从自己的领子上掰开。


“你知道吗,除了他,敢扯我领子的都被我揍到桌子底下了。”


“你会打人?”


“他教的。”


好像也是这么一场聚会,不过喝酒的都是快二十的小青年,学校里要做年度演出,每个班都要上两个节目,韩信找了乐队的人直接报了唱歌,可剩下一个名额就被抽签抽到了刘邦的头上,让他哭笑不得。
他还记得,那段日子的韩信在外面和别人打架被削了头发,是他亲自拿着剪刀帮忙修的。当初韩信气得不行,骂骂咧咧的回来,一头长发像是被狗啃的一样,把刘邦心疼的不行。可是他自己手艺也不好,捧着韩信的长发光顾着心疼了,手上的剪刀一个没注意就剪出了一个豁儿,导致那几天韩信对着他眼睛不是眼睛鼻子不是鼻子的,最后去了理发店把红色给染成了蓝色,用金黄的小发卡别在刘海上,看起来特别亮眼。
刘邦当时就觉得,韩信有一种把葬爱杀马特穿成朋克风的天赋能力,好悬没被对方拿着电贝司把脑壳捶飞。
下午的时候韩信就坐在校园里大树下的椅子上,刘邦贴着对方坐,手里是论文作业,一边写一边叹气。
是深秋的季节,韩信穿着虎皮纹的外套,嘴里嚼着口香糖,漫不经心的问他你怎么了,刘邦和他说愁那表演节的问题。这时候对方嘴里的绿色口香糖被吹了起来,贴在韩信的嘴唇上,俏皮的不得了。


“你和我们一样唱歌呗。”


“唱什么?”


“随你便。”


口香糖破了,红色的舌头把糖卷了回去,嚼着嚼着又吹出了一个泡泡,刘邦论文也不写了,停下了笔,就看着韩信折腾他嘴里的口香糖,直到味道没有了才吐进垃圾桶里。
那天对方只剩下一片的时候把包装袋撕开,然后分了一半塞进刘邦的嘴里,一边强迫他吃下去,一边抱怨着这点吹起来的泡泡不够大。可刘邦得了便宜还卖乖,明明已经开始嚼味道了,还伸手扶着对方的肩膀,凑过去想要把舌头伸进韩信的嘴里,把糖还给他。
表演节那天韩信的节目在刘邦前面,他上台的时候对方已经和乐队把东西都弄好了,键盘手的前几个键刚按下去刘邦就听出来了,他们唱的是陈奕迅的《红玫瑰》。
他站在黑色的幕布后面,看着韩信弹着电贝司,穿着虎纹的夹克衫,染着蓝色的头发,立在聚光灯下就像是一团燃烧的火,鲜艳的又如同一支红色的玫瑰。
话筒的音量能传的很远,可多数人听得到都是失真后的声音,刘邦距离对方很近很近,能从各种嘈杂的声响中捕捉到独属于韩信的,从他喉咙里流露出的音节。
略带沙哑的,带着点变声期后的沉闷。
前一天趴在他耳边上,还夹杂着些许难以发觉的哭腔,一遍一遍的呼唤着他的名字。
他回应了吗?
刘邦记不太清了,明明是前一天的事情,可是眼下却记不得了,只记得韩信在喘着,连那喘气的声音都断断续续的,他最喜欢对方这种样子,因为他可以收获到一种十分难得的满足感,不论是韩信叫着他的名字拒绝、还是催促,都会让刘邦觉得高兴。
他认为自己很卑鄙,可是却乐在其中。
那天的韩信有着所有小姑娘都喜欢的样子,骄傲却不跋扈,锋芒毕露却不刚愎自用,就连那张脸,都是冲着人们最喜欢的样子去长的。
他眼里的那个人慢慢的转过身,看到了被黑色幕布遮了一半的他,舞台妆真的很不错,那只豆沙色的唇膏还是刘邦去问隔壁系的学姐借的,吊梢眼尾的黑色眼线,则是他亲自捧着韩信的脸,失败了不知道多少次才画上去的。

那句非常有名的歌词从对方嘴里出现之前,有一位很有名的系花亲自跑到了台上,将手里的红玫瑰递给了韩信。
下面掌声雷动,起哄声和口哨声几乎要把屋顶掀翻。
而同一时刻,韩信直视着他,把下面的那句十分缓慢的唱了出来。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


装着婚戒和手机的酒杯刘邦已经不想再去找了,他对张良说了声谢,然后一个人跑去江边散步。
他也无所谓酒不酒驾,上了车一打方向盘就跑了,张良的呼喊被车子的引擎声覆盖,刘邦大笑着打开了顶棚,吹着夜风一路开到了市中心地段,然后从商业街旁的小路进去,也不找停车场,在有江风吹拂的地方洗了火,手刹都不拉就直接下车了。
城市里的地标建筑就在眼前,他趴在栏杆上,嘴里全部都是苦涩的酒味,辣的他的嗓子疼。
大半夜的,路上并没有什么人,夜风里除了潮湿的水汽味,莫名其妙还能闻到些许叫不出名字来的花香。刘邦强忍着疼痛,小声的哼唱着那首《红玫瑰》,他唱‘红是朱砂痣烙印心口’,又唱‘红是蚊子血般平庸’。
这两句翻来覆去的唱,唱到破音,唱到他自己都发笑,然后才开始下面一句,可刚开了口,却发现再下一句他怎么都唱不出来,哽咽在嗓子里慢慢发酵,然后烂在那里,成为了一滩废物。
刘邦就自嘲的继续大笑,从兜里掏出了烟点上,仅仅用了四十秒就抽完了一根,从肺里挤压出的白烟缓缓的升空,他企图学着谁的模样拉出一条好看的水母,可是刚刚伸出手那团白烟就被打散了。
天空里没有月亮也没有星星,漆黑一片像是之前待着的酒吧包间。而五颜六色的江水就如同反射着灯光的酒杯,他企图找那盏会变成红色的灯,可是他怎么找都找不到。
过了许久许久,刘邦将烟头按在金属的栏杆上,留下了浅浅的一层烫痕,随后迎着风的方向,用江里的波光当做路灯,眯着眼睛走在人行道上。
顺着路的方向走,江面上倒映着五颜六色的霓虹灯,光怪陆离的水面波光粼粼,刘邦使劲的向下看,他能看到红黄绿蓝,可怎么看,都看不到紫的颜色。
曾经听说过人眼最容易接收的颜色是红,而相反的则是紫,刘邦觉得他这些年好像太过偏爱红色了。
跑车明明更喜欢黑的却买了红色,家具也是能买这个色就买这个色,连手机桌面的纯色背景都是红。
会和现在的妻子在一起是因为对方涂抹了正红色的口红和指甲油,让他在那么多女孩儿中一眼就相中了她。


喜欢吗?或许喜欢吧;不喜欢吗?好像也不怎么喜欢。

二十年前的婚礼前是刘邦亲自写了一份特殊的请柬,用烫金的工艺纸折好,一笔一划的写下了他真挚的邀请,然后配上一支万里挑一的红玫瑰,吩咐着人一定一定要亲自的送到那人的手上。
婚礼的当天,他站在舞台上,背后是白百合编织的花冠,教堂里布置的异常温馨又美好,邀请的人很多,座无虚席,五颜六色的气球扎在椅子上,连主持人的话筒上都套着布花。
每个人的嘴里都说着祝福的话,刘邦微笑着一一收下。他穿梭在人群中,穿着白色的昂贵西服,头发梳的一丝不苟,之前染的紫色全洗掉了,看不出一丁点染过发的痕迹。胸前的口袋里别着一只红色的花,花梗上系着一个纸条,上面用金粉龙飞凤舞写着‘新郎’两个字。
他看着自己的妻子手捧着鲜花,穿着雪白的婚纱一步一步的向他走来,娇艳欲滴的红玫瑰上还留着晶莹剔透的露水,两边的花童丢着花瓣,所有人的脸上都挂着笑,带着不那么衷心的祝福。他搂过妻子的腰面对面站在台上,看着新娘扑了粉后过白的脸,有些晕染的眼线,假的睫毛,还有正红色的口红和指甲油。
刘邦听着教父的话麻木的在众目睽睽之下亲吻了对方,他尝到了那口红的味道,和当年的豆沙色唇膏的味道差了太多。他的目光穿过人群,一直、一直在寻找着什么。
阳光透过彩色的玻璃窗打在地上,渲染出五彩缤纷的色泽,鸟儿嘶鸣的声音此起彼伏,风里是浓郁的花香,到现在刘邦还记得妻子身上飘来的属于某种水果的香水味。
他想看到一个人,心心念念着,念念不忘着,从很久很久以前就惦记,一直一直的期盼到现在。他不死心,他不相信,总归那人是要来的,最好风风火火的来,带着一身的暑气,满眼都是赤红的火焰,把这一场白色的婚礼烧的干干净净,烧的寸草不留,最好连他都可以被这红色的火给点燃。
他第一次那么的想念一个人,想要看到对方的脸,即使那人满含着怒意,用带着恨的目光看着他,刘邦都会觉得满足。
他是要看着他的,和过去的日日夜夜里一样,他得是他的。一直都知道的,那人多么多么离不开他,他要结婚了,他总是要来看一下的。
刘邦是如此相信着,相信着对方会带着皱皱巴巴的请柬,带着被折断的花,满是愤怒的冲进他的婚礼,然后破口而出一句脏话,眼里蓄着泪,却嘴硬着不肯示弱。
那时候他要说什么呢?
刘邦觉得他说什么都不好,他得给他一个拥抱,一个吻,然后拿着那只他万里挑一的红玫瑰,亲自凑到那人的耳边,说出那句他说过千遍万遍的话。


——我愿意。


然后刘邦微笑着捧起了妻子的手,把那颗钻戒套进了她的手指里。


他没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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