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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晨叶修是被外面的鸟鸣声给吵醒的,醒过来的时候脑子里还不清醒,睁着眼睛看着头顶上的天花板花纹,盯了很久才察觉已经天亮了。想翻个身,刚把后背侧起来就感觉到身边床铺塌陷,及时停下来才察觉自己睡的是床边上,再翻就滚下地了。

而意识到这件事让他瞬间就清醒了,裹着被子滚了回去,侧着头看向旁边,发现只有空掉的位置并没有人。叶修从床上坐起来,房间那头的阳台有风吹进来,把米黄色的布艺窗帘吹得直飞,能从边角里看到阳光的颜色。

他从床上下来找到了边上的凉拖鞋,环顾了四周发现人已经走了,他扯了扯身上睡得皱皱巴巴的衣服,揉着眼睛进了浴室。进去后看到了有个崭新的牙刷放在了水台上,蹲下身打开了下面的柜门,发现里面备用的牙膏盒被拆开了。

叶修也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转身去杂货间里拿了个新的塑料杯出来,把那个用过的牙刷放在了里面,和自己的并排搁在了一起。

薄荷味的牙膏变成了泡沫充斥着口腔,叶修抬着头看着镜子里自己颓废的脸,突然之间有些觉得失落。凉水刺激了皮肤,终于把所剩无几的困意也给驱散了,从兜里掏出手机点开屏幕,发现时间已经是中午十一点半。

阳光从身后的小天窗里照射进来打在镜子上,隐隐约约是能看到七彩的颜色。

叶修把自己收拾了一遍,他看周泽楷走的那么无声无息应该是会把他借给对方的衬衣留下,可没想到在房间里转了好几圈都没看到。想着没留下就没留下吧他也不在意这么一件衣服,把其他需要换洗的丢进了洗衣机里,续上了水就出去了。

他发现他现在心情很平静,跟周泽楷同床共枕睡了一晚上,啥都没发生,啥都不在乎,感觉和平时并没有什么区别。叶修以为他会有很强烈的情绪波动,但是等他拎着垃圾下楼了也没什么感情上的冲动。

小区外面车流涌动,不少早餐摊子正在往回撤,很多店家都已经做上了午饭,闻着小汤包的味道一点想要吃东西的欲望都没有。

 

他总觉得昨天晚上就像是个浑浑噩噩间做的梦。他与周泽楷见面了,说话了,睡了一张床,隔着一个玻璃门接吻。这都是不应该发生的事情,可以说是出格了。但真要说起来,他俩也没发生啥,真就像是借宿一晚一样,一张双人床,两个人一人睡一边,中间隔着有两个半手掌的位置,从头到尾都没有任何身体接触。

后半夜叶修其实睡得很不踏实,朦胧中有谁在说话,他想听却听不清晰,想醒又醒不过来,最后在这种矛盾和挣扎中耗费了全部的力气,终于睡了过去。

醒来的时候没有看到周泽楷的身影他也说不上失望,只是知道对方也很明白纠缠过多并不是个很好的选择,能看上两眼,知道对方过得好,没啥病痛和经济上的问题,叶修就很知足了。明明是了解周泽楷其实过得比他好,但是心里头还是想要好好确认一下,昨天晚上的交集只能算作多年后的一次老友寒暄,可这说成‘老友’的关系,听着又是在膈应人一般。他站在楼底下笑了笑,觉得他真是庸人自扰。

 

走到了小区大门口的位置,门卫大爷正端着饭盒吃着午饭,外面的街道口是下班去隔壁街道食堂的工人,叶修立在大门口突然之间不知道应该做什么了。

磨磨蹭蹭的拐到了小吃街上,他觉得应该买一份午饭,可从客家菜一直逛到了重庆火锅,发现都没有他想要入口的东西。橱窗里是一张张四角的桌子,一家一家的客人坐在里面谈天说地,叶修觉得他不太适合在这个地方,脚尖一转就从街口走了出去。

兜兜转转漫无目的走了很久,他这才想起来自己应该去快递店报个到,然后把锁在周泽楷家门口的那辆摩托车给拉到修理店去,随后就仿佛有了一个目标,朝着那边过去了。

快递店的负责人还在一箱一箱的收拾东西,把最后一个纸箱子塞到柜门里后站起身来就看到了门外面站着的人,还没等叶修下一秒把话说出来,他就先打了声招呼,然后从兜里掏出来一个纸条递了过去。说这是一个人早晨过来留给他的,还说摩托车已经被那人负责拉走去修理了。

叶修有点吃惊,他问了下那人是谁,负责人摸着下巴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只说是一个穿着风衣长得很帅的男性。

长得很帅这一点还特别强调了一下,不用想,叶修也明白这是周泽楷帮他的。

接过了那个纸条,发现上面写着的是一个地址,粗略看了下是靠近市区的一个写字楼,大概在商业圈的边缘,算是个地标建筑。

慢慢走出去,叶修又突然不知道他应该干什么了。自己应该干的事情被别人给冒领了,如果是平常他倒是乐得清闲,但是现在却感觉无所事事,特别是这个冒领了他工作任务的是他的前男友,认识到这一点让叶修感到非常的微妙。

低头看着手里的纸条,字迹潦草但是很有风骨,洋洋洒洒的笔画很能凸显出主人的作风。这是他很熟悉的笔迹,至少在他自己的大学课本上经常见过。

 

大学的时候他和周泽楷很黏糊,比一般男女朋友还要黏糊,黏糊到一起上下课回家,黏糊到如果有课岔开就会跟着早起陪同,除了偶尔叶修做设计作业做到半夜导致早上醒不来以外,周泽楷只要是空闲时候便几乎没有错过一场。以前的叶修出勤率永远卡在百分之六十,不多也不少,就卡在堪堪被劝退的程度上。可自从谈了恋爱以后就从良了,每天只要他有课而对方无事,那务必就是带着一起,到后来连整个设计系都知道他与隔壁金融系的校草关系颇好,就差没上来问你俩是不是有过同一个女朋友了。

没周泽楷的时候他上课至少还听听,有了周泽楷那就完全是挂羊头卖狗肉,对方负责记笔记,他就在底下玩贪吃蛇。到后来周泽楷还学了不少平面设计的东西,偶尔叶修在家里做页面做到深夜顶不住了他也能搭把手做做基本的框架设计。

讲真周泽楷的字是真的写的好看,字如其人这话不假,叶修偶尔看到自己狗爬般的笔墨也觉得难看,有时候无聊了也就模仿一下对方的笔迹,可学到最后也只有三个字能以假乱真。

那就是周泽楷的名字。

 

叶修其实也并不是天天都无所事事在外面浪,比起出门他更愿意待在小出租房里陪着周泽楷看看电影读读名著打打游戏,再或者练练字,听起来很无趣可其实惬意的很。他们两个都不是喜欢追求新潮刺激的那种类型,偶尔去去清吧陶冶下情操是没问题的,但整天在外面瞎混肯定是待不住。

有时候天气正好,阳光明媚的日子,他和周泽楷就一人搬一个小藤椅在书柜下面,一个看书一个写字。他们在二手家具市场买了个外形很讨巧的小书柜,木制的,能装很多东西。左边一侧放周泽楷喜欢看的小说和社会科普类书籍,右边就放叶修喜欢的画册和一些老式胶片,偶尔还有几张唱片,有张国荣的,也有蔡琴的。他以前问过对方喜不喜欢听老歌,周泽楷点了点头,随后说了雷·查尔斯和查理·帕克的名字,叶修想了想,好容易才从脑子里翻出对于这两个人的印象,他笑着问你喜欢爵士乐啊,眼前人点点头。叶修哼唱了几句随后说我不会萨克斯,你会吗?结果周泽楷却令人意外的点了点头。

过了一个星期叶修带回来一个老式的留声机和圆盘唱片,据说花了不少钱,从那以后他们在家里读书写字就听爵士乐,听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音乐,听那个诞生于十九世纪末美国新奥尔良小酒馆里的音乐。

 

有段时间周泽楷喜欢看起了人文科学和宗教研究,那书叶修瞅一眼都觉得脑仁疼,有天他在做网页设计,而周泽楷还在看书,本来两个人默契的各做各的事情,可突然之间对方就合上了书本问他,亚当和夏娃是黑人吗。叶修从电脑屏幕前抬起脸,说你这话敢跟基督教徒说人家能拿十字架敲死你,可周泽楷则一本正经的举着书回答,人类的祖先是从非洲诞生的。

叶修想了想,对他说这种想法你或许可以和中东人民谈谈,毕竟古苏美尔的男人和女人,跟咱们一样是神捏的,我们老祖宗讲究入土为安,人家信奉‘回到泥中’,更简单的理由大概是那片区域自古跟基督教关系恶劣,估计他们很乐意带上非洲友人拉那群教父下水。

 

他们讨论这个问题的时候正巧是电视上新闻在放美国某个政党正在炫耀反同性法案的实行,而那位政客正是基督教徒。

 

当叶修终于可以把自己写的字给对方看的时候是个初秋,周泽楷瞅了那字都觉得吃惊,真的几乎一模一样。能做好一件事情的成就感是很强的,叶修其实也挺高兴,总归是要写上几笔。他跑到周泽楷的书柜前,在他的书上都签上‘周泽楷’三个字,他在尼尔·弗格森的书脊上写,在《红与黑》的扉页题字后面写,在精装版的泰戈尔诗集的最后一页写,周泽楷一点都不介意,也从笔筒里抽了一根水性笔出来,打开了属于叶修的那个柜门,在光田康典的专辑外壳上写,在FF系列1-6重录合集的封面上写,在张国荣首张粤语唱片《情人箭》的碟片上写。

听着叶修嗷嗷直叫的声音把人搂在怀里,按着对方的脑袋在他脸上写,叶修问他你写啥了,周泽楷拿起唱片递给对方,这才发现是和自己一模一样的字迹。他觉得有些好笑,问周泽楷你啥时候学的,而眼前的恋人却还拿着笔在他脸上涂涂写写,一边写字一边说,和你一起学的。

叶修拍掉了对方的手,去卧室照了镜子,发现周泽楷用英文写着‘zhou’s’,还画了个实心的黑爱心,虽然说歪歪扭扭看不清晰,他抹了把脸,蹦着出去撸着袖子就要给对方一个好看。那天小书柜前书和胶片散了一地,旧唱片机里响着The Elephant man theme。他俩一起掀翻了沙发,打翻了水壶,最后一起并排站在花洒下给对方洗脸。

 

那天是彩虹旗在天上飘着的日子,几乎世界上所有的同性恋都在狂欢,电视机里一对对的同性情侣热泪盈眶,披着七种颜色的旗子,在马路上拥吻。

叶修和周泽楷在地球的另一端收到了这个消息,他和自己的恋人开玩笑,说以后结婚要让周泽楷染成七彩的头发,买八心八箭的大钻戒,不给他买百八十张谭咏麟的黑胶唱片就甭想让他买去荷兰的机票。

周泽楷说可以去美国,请他去唐人街吃小笼包和麻婆豆腐。叶修说你个小败家子儿想吃小笼包楼底下四块钱八个,想吃麻婆豆腐哥亲手给你做,跑国外去让人宰一顿蠢不蠢啊。可周泽楷委屈说叶修一颠勺没豆腐,尽是辣椒和老干妈,他牙酸,不如清蒸鱼。

叶修就开始叨叨你除了清蒸鱼你还知道吃别的不?

周泽楷就说甜粽子。

叶修挑眉。

周泽楷说甜豆腐脑。

叶修瞪眼。

 

周泽楷说以后我染了七彩的头发你还喜欢我吗,叶修说你染成十四彩的我也爱你。

 

后来那张被叶修练了整整一本的练习本被周泽楷拿去端端正正的裱起来,和他最喜欢的那套简·奥斯汀的精装版小说集放在了一起。有时候叶修站在书架前看着画风明显不太对的那本黄牛皮纸的五毛钱三本的练习本,总觉得哪里不对劲,后来收拾房间的时候也从犄角旮旯里翻出了周泽楷练字的那本,还是个英语四线格本,被他也同样裱起来,放在了一起。

 

他知道周泽楷写字的时候喜欢把笔锋向上挑,一撇一捺都写得比较长,这习惯还是练他的‘修’字时带出来的。

 

把手上的纸条撕了扔进了路边上的花坛里,此时此刻叶修已经不想思考他这样有没有文明有没有素质,他压根不想去找周泽楷,一点都不想见到他。

头也不回的把碎纸扬手一抛,潇潇洒洒的就往回走,可最终没有走出去几步,还是转了个弯走了回来。挎着一条腿踩进了草地里,也不管大马路上的人怎么看他,弯着腰一点一点的找着纸片,把纸片攥在手心里,像是攥着什么会咬人的东西。

去隔壁便利店里买了透明胶,顶着大太阳坐在花坛上把纸片拼好了,小心翼翼塞进了自己的钱包里,揣在兜里后起身,走到马路对面拦了一辆车,决定去地铁站找人。

 

叶修想他应该去把话说清楚,至少把修车钱还给对方,不能欠着,不然以后讲起来就扯不清了。

 

这座城市的地铁永远是拥挤的,叶修被人流从车门口一直挤到了扶手旁边,在关门的警报声中终于站定。满是人的车厢里味道并不好,他边上的一个戴眼镜的女生抢到了一个座位,在座位上翻开了夹在腋下的书,叶修发现和周泽楷在图书馆里买的那本一模一样,也是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他突然想起来,因为那书是周泽楷当初才买的,所以他偷摸拿回去的时候还跟新的一样。不知名的情绪让他拿了根黑色的水性笔,翻到书的后面,在倒数第二页的空白角落里写下了对方的名字。

 

周泽楷。

 

和几年前签在《红与黑》扉页上的字迹一模一样,即使过了五年也没有生疏。悄悄的藏在了书页的缝隙里,留下了他的手笔却又不希望有人看见。

 

当他随着人流在换乘站下车的时候已经快要到四点多了,找到了写着对方工的作写字楼的出口,叶修上了电梯朝着目标行去。那张纸条上不仅写着地址,连哪一层哪一间办公室都标的清清楚楚。楼外面还有个大门,门卫穿着干净的制服给来往的车辆做着笔记,他走过去的时候被询问来意,在登记册写填了姓名时间和原因后才被放行。

可是还没等他走到大门口就听到拐角处有人在小声哭,本来不想多管闲事,可正巧他路过的地方能看到转角处的情形,稍微侧脸瞅了一眼,就发现那边站着的是周泽楷。

 

不仅有周泽楷,还有一个长得很漂亮的姑娘。穿着一看价格就不低的小连衣裙拉着对方的手小声地哭。叶修有点尴尬,这估计是有什么纠纷,他也不想凑热闹,刚想换个方向先离开这个是非之地,结果那姑娘却先看到了他,突然就停止了哭。

 

那双眼睛是很好看,不得不说以正常人的审美水准来说这确实是个美人,特别是里面还蓄着泪的时候。周泽楷很明显是看到了她的异样,回过头来就发现了背后站着的叶修,而同一时刻,那姑娘抱着周泽楷的手臂就说能不能不分手。

 

叶修二话不说,转身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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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章小周手机里的那条短信是给女朋友发的。我觉得我写的很清楚了啊怎么还有姑娘没看出来呀。

妈的我自己写周叶恋爱时候的事情都觉得甜………………

齁甜齁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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